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
官名。元设于集贤院,员额一人,正八品,掌管档案及收发文字。
参见“住俸”。
见“司宗中大夫”。
官名。西晋置。统率羽林骑士,侍卫皇帝出行。见《晋书·舆服志》。武官名。晋置, 属左右卫,统羽林骑以供宿卫。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长安四市均设,有丞,主管市政。参见“长安市令”。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长安四市皆置,掌市政,有丞。参看“长安市令”条。
即“检正官”。官名。宋置,五房各一人,掌纠正省务。熙宁三年置,以京朝官充。元丰官制行罢之。绍兴二年复置,属中书门下省。见《宋史·职官一·检正宫》。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一人,掌推鞫狱讼。后改为观察推官。参见“推官”。
见“直讲”。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