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
官府的行政事务。《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杜预注: “在君为政,在臣为事。”
官府的行政事务。《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杜预注: “在君为政,在臣为事。”
见“保和大夫”。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置一人。
汉置,为郡县小吏,掌文书传达,也简称门干。详“门干”条。《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武官名。辽置, 见“五京都虞候司”。
即“超转”。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亦称越转。参见“超转”。
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每监置一员,视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互市副监,隶鸿胪寺。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
元代福建的弓军,不出戍其他地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督导粮食政策与粮仓管制的有关法令。
官名。即尚衣奉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