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
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汉朝指冗从,从史之类。其地位相当于掾史,最高则为祭酒。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晋朝郡、国、县皆置,为在编吏员; 依郡、国、县大小,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
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后汉书·胡广传》:“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晋朝干宝《晋纪总论》:“王弥者,青州之散吏也。”
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汉朝指冗从,从史之类。其地位相当于掾史,最高则为祭酒。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晋朝郡、国、县皆置,为在编吏员; 依郡、国、县大小,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
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后汉书·胡广传》:“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晋朝干宝《晋纪总论》:“王弥者,青州之散吏也。”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
使职名。即丽正殿修书使,唐玄宗开元七年(719)置。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宁东、宁西、宁南、宁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汉朝时西域焉耆等国置,员一人。官名,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置此官,掌管对匈奴等胡人的军务等事。《汉书·西域传·焉耆国》:“击胡侯、却胡侯、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击车师君、归义车师君各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先是元祐元年(1086)曾置诉理所,申理神宗时命官获罪案件。至是,御史中丞安惇以为当时收恩私室、归怨先朝,建议重新看详,依原断施行,遂置此局。元祐申雪者八十三家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秦汉士兵名。秦制男子自十七岁开始,每年在本郡县内服徭役一月,称为更卒,主要是修筑城垣、道路、宫苑以及为军队运输军需物资等。一般至二十岁时转服兵役,为期二年,第一年在本郡服役,基本上集中于本郡治所进行训
官员的等级。(1)太平天国官等共分十六等:一等为东王与西王;二等为南王与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豫二王及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十等为总制;十一等为监军;十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避真宗谥号,改文明殿学士置。八年,丁度罢参知政事,遂加此职。不久,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改为观文殿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