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散端

散端

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猜你喜欢

  • 平准案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 田曹行参军

    官名,田曹长官。南齐王、公、督府置,掌田曹事。梁、陈、北齐同。梁自三班至流外五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隋朝亲王府置,从七品,高祖开皇三年(583)改司田行参军,炀帝大业三年(607)

  • 暴室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内廷。主治宫人,有时皇后、贵人有罪,亦入此狱。东汉废。

  • 奉国上将军

    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三品上,位在骠骑卫上将军下,辅国上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 通守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诸郡加置一员,位次太守,协助掌本郡政务;京兆、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官名。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则称内史。见《隋书·百官下·罢州置郡》。清

  • 总制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置,以参知政事兼任,掌提领措置财用,创收总制钱。其官署为总制使司,或称总制司。六年罢。官名。北宋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

  • 知礼仪院事

    见“礼仪院”。

  • 守兼

    地方官出缺后,不派人接任,而由职位低的暂代其职,叫守兼。《汉书·王莽传》:“县宰缺者,数年守兼。”

  • 比德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 世袭国子监学正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八品, 员额一人,以孔子后裔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