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族军

族军

氏族的军事组织。在氏族社会中,每一氏族男性成员都有对外作战和狩猎的责任。到了阶级社会,服兵役仍是氏族中男性成员的义务,所以军事组织仍以各氏族为组成单位,在有军事行动时,氏族成员均须参加战斗。夏商时王室的卫队和战争时的主力仍是本族的族军。如商代武丁至武乙、文丁时,在对外作战时,仍常以“王族”、“三族”、“五族”、“子族”的族军为主力。王族是由王的本族所组成的军队,“三族”、“五族”,意即三个王族、五个王族。“子族”是族以下的组织,当族众人数较多时,便将一个族分为若干子族。由于子族的数目较多,在甲骨文中常用“多子族”的名称。每一族军即由族尹统率之。商代中期以后成立的右中左三师为国家的常备军,称为王师。氏族军队在各方国仍旧存在,其军队名称在师前冠以某方国之名,如犬国的军队称为犬师,其组成和编制仍沿袭本族的习惯,并不与国家的军队一致。延至春秋时代,楚国仍以“王族”组为中军。《左传·成公十六年》记鄢陵之战时,“苗贲皇言于晋侯曰:‘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后世也常有以氏族成员为基础而组成的军事组织,如金代女真族的“猛安”、“谋克”,清代女真人的“八旗”,都是氏族编制与军事编制合一的组织。

猜你喜欢

  • 郡马

    见“郡主”。娶郡主为妻者称郡马。欧阳修《归田录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

  • 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 骑士曹属

    官名。三国魏末相国府骑士曹长官。一说为骑兵曹属官。官名,三国魏末相国府置。当时分曹办公,相国府之曹,类似今天的“部”。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有的曹只置“属”而不置“掾”。骑士曹属即骑士曹

  • 司法警务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罪犯搜索、逮捕、解送、罪证搜索检查,稽核违警罪处分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 一等道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一等道:一是首道和地方形势紧要而又治理繁难的;二是边陲地方而又形势紧要的。

  • 同提举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 典客

    ①官名,秦、西汉初皆置,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又改名大鸿胪。参见“大鸿胪”。②吏职名。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属官,员十三人。参

  • 陶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制作陶瓦器皿。《礼记·丧大记》: “陶人出重鬲”。孔颖达疏:“陶人作瓦器之官也。”《周礼·冬官 ·考工记》: “陶人为甗。”

  • 右率府使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见“左率府使”。

  • 礼部侍郎

    官名。① 隋朝礼部头司礼部司之长官,置一人,正六品上,掌礼部司事。高祖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升为礼部副长官,以佐尚书掌部事。礼部司长官改称仪曹郎。②隋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