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头
宋朝军队职名。神宗时,军中行结队法,凡五十人为一队,出战时以壮勇者一人执大旗麾众当先,称为旗头。
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除拥队外尚有引战与旗头各一人。旗头是执持大旗,指挥队众冲锋者,与引战同为作战的引领者。
宋朝军队职名。神宗时,军中行结队法,凡五十人为一队,出战时以壮勇者一人执大旗麾众当先,称为旗头。
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除拥队外尚有引战与旗头各一人。旗头是执持大旗,指挥队众冲锋者,与引战同为作战的引领者。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员六十人,分置左、右,正二命。北周时于其上置给事上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乾隆十七年 (1752) 置,设值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管理。掌京师五城河道沟渠之事,春秋勘察,分别疏濬。先是,顺治元年 (1644) 由街道厅管理京师内外沟渠。雍正四年 (1
官名。西晋末镇东大将军府僚属,贼曹长官。东晋沿置。贼曹一分为三后,亦为城局贼曹、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参军之省称。参见“贼曹”。官名。见“公府贼曹”。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可兼充僧录司,缺出由右善世升补。
官署名。金朝置。属吏部。掌颁行官员的封授命令。设提举二员领院事,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任。
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红本房,设于大内。掌呈递本章及题本批红。
官名。明朝詹事府右春坊置。正五品,一人,与左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参见“左春坊大学士”。
见“卫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