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参见该条。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使为通政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其佐官有少卿、左右补缺、左右拾遗等。见《明史·职官二
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南北朝置,是戍的副主将,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唐朝唯上戍设此职,中、下戍不设。北齐定为从八品。北周为二命,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员二人,六品。
官名。辽金置,辽制地位在转运使下;金制秩从四品,地位在转运副使(秩正五品)之上。
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向,凡斗讼事轻者听其论决。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名。清末典礼院副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
官名。掌警卫壘壁。《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时有长人巨无霸,长一丈,大十围,以为壘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