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明置,掌治理河道。初称总理河漕,后改称总督河道。见《明史·职官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司次官,佐师氏中大夫用前代美善之事晓谕帝王,使其行善道,并教育太子以下的王公子弟。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师氏司长官,
官名。北齐置,为邺、临漳、成安三京县令之一,属清都尹。有丞,中正,功曹,主簿,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 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掾。临漳、成安二县所属同。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
官名。古代称西方少数民族为戎。北周置掌戎隶中士,正二命;掌戎隶下士,正一命。掌管俘获的西方少数民族以供役使,属秋官府司隶下大夫。
官署名。① 见“营缮清吏司”。②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原工部营缮司改设,归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保存古迹,调查寺庙等事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十二阶,从四品下。元朝沿置,从三品,宣授。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下。位在定远大将军下,广威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隶太史局,负责以浑仪昼夜测验辰象,置学生,分番祗应。官署名。宋代置,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之事。南宋隶属于秘书省。
官名。①掌乐之官。西魏始置于春官府。北周沿置。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参见“司乐中大夫”。明朝置,为太常寺之属官,额定二十人,从九品,掌祭祀、宴飨之舞乐”。多由乐舞生、乐户充任。清沿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