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三司使
官名。见“三司使”。
官名。见“三司使”。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或府尹)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清朝沿用明制。见《明史·职官三、四》、《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置,见“府经历”。
官名,汉初置,掌领兵作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平定敬侯齐受,以卒从起留,以家车吏入汉,以骁骑都尉击项籍,得楼烦将,用齐丞相侯。”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初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左至义,缺出由候补道官升补。
官名。即黄藏丞。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五月三十日公布的《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和《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的规定,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局内置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南朝宋、陈、北魏、唐朝、宋朝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北魏制,被选挽郎后,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
官名。① 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置左、右。秩千
官名。西汉属大司农,有丞。武帝元封元年 (前110) 郡国置铁官,皆属之。东汉省,地方铁官归属郡国。官名,汉置,属大司农,掌买卖铸铁器,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盐铁论·水旱篇》:“铁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详见“噶 布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