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官吏
官名。南朝宋置,隶尚书省起部材官将军。《宋书·符瑞志下》: 元嘉二十五年 (448)“五月丁丑,白雀二见京都,材官吏黄公欢、军人丁田夫各获以献。”
官名。南朝宋置,隶尚书省起部材官将军。《宋书·符瑞志下》: 元嘉二十五年 (448)“五月丁丑,白雀二见京都,材官吏黄公欢、军人丁田夫各获以献。”
见“常调”。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即“博尔赤”。
官名通称。简称提仓。北宋真宗时,诸路常平仓设提举官。神宗时,为推行新法,各路差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或废或置。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官合为一职,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通称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在礼乐祭祀时,掌礼制仪容。《汉书·儒林传》:“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颂(容)。孝文时,徐生以颂(容)为礼官大夫。”注:“苏林曰:《汉旧仪》有二郎为此颂(容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设,以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兼任,掌管唐、邓、陈、蔡、枣阳等处军队。二年,史天泽升中书省右丞相,官罢,代之以江汉大都督。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
满语官名。又作“札兰章京”、“扎兰章京”。原称“甲喇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甲喇章京”。清顺治八年(1651),定汉名为“参领”。秩正三品。军官名。清置,又名参将、参领,管领一千五百人。
官名。即管理属国事务的行政长官。西汉武帝元狩三年(前120)置五属国于西北边郡,安置内附匈奴族,沿其旧俗,置匈奴官号,而设都尉主之,掌民政军事,兼负戍卫边塞之责,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丞、候、千人等。初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