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染署

染署

官署名。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南齐复旧名。参见“平准令”。


官署名,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晋与南朝改属少府,为专管染色之官,南朝宋因避顺帝讳,改称染署。南齐复称平准署,梁陈又改称平水署。参见“平准令丞”。

猜你喜欢

  • 畏兀儿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十九年,改升为河西行御史台。

  • 爵五等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 皇城巡检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 将军司

    官署名。金朝置。设于南京(今河南开封)宫城。掌宫城诸门禁卫。

  • ①官名。殷朝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春秋沿置,为王室总管·掌王家内外事务,传达君王王后之命。后为官吏通称,百家之长称太宰或冢宰,卿大夫家臣之长称家宰,卿大夫采邑总管称邑宰,都邑长官如中都宰,以及膳

  • 警学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庶姓公府

    官署名。南朝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三公之官府。其僚属班品低于皇弟皇子公府僚属,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掾属,中直兵、中录事、中记室参军、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诸曹参军,行参军、长兼参军

  • 海军处正使

    官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管理海军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省。

  • 马厂翼长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额设四人,正五品,于护军校内补授。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参见“马厂总管”。

  • 人力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