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校官

校官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选其乡才俊之士为教师。②三国时“校事”、“中书典校”等官的别称。


1、学官名。《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八年秋七月:“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年:“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注:“校,学也。”

2、侦察官,掌刺探军民情况(言行),为国君或执政者的耳目。三国时吴设此官。《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恪更拜太傅。于是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事崇恩泽,众莫不悦。”

猜你喜欢

  • 判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 ① 官名。商朝置。原指驻守在边疆的武官,后成为侍王左右的史官。西周史官分太史和内史两个系统。内史系统包括内史、作册内史、作命内史、尹氏、内史尹氏等职名。春秋又有南史、左史、外史等职名。战国增置御史、柱

  • 马步都虞候

    官名。五代设置,为马步院的主官,见“马步院”。

  • 文昌都台

    官署名。即尚书都省。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改,以后又名中台等,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尚书都省。官署名。见“文昌台”。

  • 堂阙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 威定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定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 帅漕宪仓

    宋朝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四司简称。这是宋朝四个司的简称。宋朝各路设安抚司,掌军事及民政,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等事,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和监察,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常

  • 叙复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 修故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领工匠修理兵器甲胄,隶卫尉寺武库署。

  • 工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