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为司考与校考。司考为初考,由诸司长官进行,考定后送尚书省总考,皇帝并派使臣以检核之,称为校考。校考的标准,流内官与流外官各不相同。流内官叙以四善,辅以二十七最。其考核等第分为九等,以善与最综合考虑,如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流外官的考校仅分四等。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为司考与校考。司考为初考,由诸司长官进行,考定后送尚书省总考,皇帝并派使臣以检核之,称为校考。校考的标准,流内官与流外官各不相同。流内官叙以四善,辅以二十七最。其考核等第分为九等,以善与最综合考虑,如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流外官的考校仅分四等。
①官署名。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设司狱一员,下设司吏二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②官名。金朝始置,设于各司狱官署,为管理监狱之官长,正九品,另有属诸节镇者,正八品。元、明、清三朝沿置,为司狱司之主官。又,
官名。周朝置。①军吏。“伍长”别称。《周礼·夏官 ·大司马》:“公司马执镯。”郑玄注:“谓五人为伍,伍之司马也”。“伍长谓之公司马者,虽卑,同其号。”②官府的司马。别于家司马。《周礼·夏官 ·序官》:
西汉时匈奴国君称单于,冒顿子稽粥称老上单于。《史记·匈奴列传》:“冒顿死,子稽粥立,号曰老上单于。老上稽粥单于初立,孝文皇帝复遣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注:“《索隐》:粥,音育。”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十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更”。
官名。金朝牢狱之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设于作院。
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资治通鉴》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 “先是 (王) 凌表 (满) 宠年过耽酒,不可居方任。”胡三省注: “方任,方面之任也。”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或镇守一方的将军、总督等。
官署及官名之合称。宋朝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金朝指尚书省左、右司。元朝指中书省左、右司。清朝指布政使和按察使。清朝对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的合称。
官署名。① 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宫教博士各二员,用宦官;炀帝大业三年(607)隶长秋监,改局为署,参用士人。唐朝复隶内侍省(监),用宦官,令二员、丞三员,掌宫人簿帐、女工; 妇人配没,工缝巧者隶之
见“十猛将军”。
官名。又称“阍”或“阍人”。春秋置。典守城门。 多以受刖刑者充任。 《左传·庄公十九年》“(鬻拳)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守城门之官。《左传·庄公十九年》记鬻拳自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