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行使者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檄,移(孙)坚,说叡罪过,令收行刑讫,以状上。”“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以光禄大夫温毅为案行使者。《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限)。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檄,移(孙)坚,说叡罪过,令收行刑讫,以状上。”“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以光禄大夫温毅为案行使者。《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限)。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算历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本府岁计、会计事项。设会计长一人,科长二至三人,佐理员二十三人,雇员二人。
官名。北魏设置。《魏书·官氏志》说:“建国二年(公元339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干者应选。”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官名。周设此官,掌马厩之政。《周礼·夏官·廋人》:“廋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一厩为一闲。
官名别称。唐宋以知西推、理赃赎、三司受事的侍御史称副端,又以知左、右巡的殿中侍御史称副端。唐代对知西推侍御史的别称。见“知推侍御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次官,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下设礼部中士、礼部旅下士。正三命。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遂改称“司宗上士”。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官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即左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