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侍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指太子。《后汉书·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及元兴、延平之际,国无储副,仰观乾象,参之人誉,援立陛下为天下主。”太子的称谓。《后汉书·种暠传》:“太子,国之储副。”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监狱名。宋置,由殿前司主管,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北齐置,掌右牝局,从九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西周置。掌司法案件备案。见《师旂鼎铭》。官名。西周设置,《师旗鼎》说:“弘以告,中史书。”(《三代》四·三一·二)“中”指官府簿书,于省吾以为“中史谓记载簿书之史。”(《双剑誃吉金文选》)
见“监营”。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金置,从五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筹议舰队、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改良,核定战前之规则,承办海疆戒严、解严等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