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金史·百官一》:“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见《金史·兵志》。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
官署名。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 (1407) 始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冰贮之事,以供宫廷生活需要。洪熙元年 (1425) 并入本监嘉蔬署。
官名。辽北面官。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
官署名。西夏置。语音“每底渠啰”。次等司。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附于高审厅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置检察
①古官名。传说少皞氏之子该为金官。②官署名。汉朝职掌采金的机构。西汉桂阳郡置有金官。1、古代官名。《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其帝少暤,共神蓐收。”注:“此白精之君,金官之臣……少暤,金天氏;蓐收,少暤
见“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