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右司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二人,正九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二人,正九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丞”。
官名。北齐为长秋寺奚官署次官,以宦者充任。隋、唐为奚官局次官,员二人。隋初隶内侍省,从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复用宦者,正九品下,隶内侍省。参见“奚官令”。官名。隋、唐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掌太后宫门警卫。
官名。即鼓吹丞。
官名。御府次官。两汉魏晋南朝皆置。汉秩三百石,任用宦者。魏、晋、南朝用士人。参见“御府”。官名,汉置为御府令之副,掌佐令行职事。秩三百石,用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三国、魏晋南朝用士人。参看“御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枢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枢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官署名。战国置。主管饮食的机构。《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五三页著录有战国铭刻“右䏭”之称。
见“将”。军官名。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地位在正将、副将之下。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339) 沿用此名。《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