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饮食之事,以尚酝署官兼。
贡举考试名。唐初,吏部掌贡举,由考功员外郎主持考试。玄宗开元二十四年 (736),以考功员外郎资望轻,移贡举于礼部,由礼部侍郎主持礼部试,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其后,礼部侍郎阙,亦以别官主考,称为权知贡
官名。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文职从六品下称奉训大夫。元代升为从五品。明代为从五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
官名。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于额定仪制司主事二员之外,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专掌教习驸马仪制之事。俗称教习驸马仪制主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四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锣”。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见“监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外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掌绢、帛、丝、麻、钱物、皮角筋骨之藏,下设外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五年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见《新唐书·玄宗纪、百官志二·门下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