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河南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所等处之俸饷。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支科、金科、仓科、火房等机构办事。兼掌察哈尔俸饷及各省动支款项报销未给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周、唐等七府,光禄寺、教坊司、在京武德等六卫以及通州、汝宁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经承等官兼掌收办礼部、太医院、德胜门等处之文移。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五坊使

    官名。唐朝五坊宫苑使的省称。辽朝五坊长官。官名。唐代设雕、鹘、鹞、鹰、狗五坊,专供皇帝狩猎时用,以宦官为五坊使以主管之。五坊人员常借搜捕珍鸟名犬的名义,到处勒索,危害民间。

  • 承奉郎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吏部置,为八郎之一,从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出使监检。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复置,为从八品上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

  • 手号军

    元新附军之一种。又称手记军、涅手军。原为南宋之军,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以便于识别,而防其逃亡。归附元朝后,改编为手号军。其后手号军军士死,由子弟嗣继,不再刺墨。

  • 曲阳钱监

    即“利通监”。

  • 后王

    天子。《尚书·说命中》:“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疏:“树,立也;后王,谓天子也;君公,谓诸侯也。”君主的称号。《尚书·说命中》有“树后王君公”之语,疏:“后王,谓天子也。”

  • 祀礼长

    官名。东汉王国官。一作祠祀长。官名,即祠祀长,东汉王国置,掌祠祀,秩比四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五·王国》。

  • 业全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尼责我”,中书位之一。

  • 左三部检法司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 左骁骑倅长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骁骑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 军实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武库司、练兵处器械科归併设立。掌器械、弹药、军装之制造、存储、销用各项事宜。辖制造、保储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二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