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略司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宗七年(1257)罢。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宗七年(1257)罢。
官名。金置,为诸防御州副长官,位在防御使下,正六品,掌通判防御使事。见《金史·百官三·诸防御州》。
官名。唐朝设此官,负责选择米麦;为官署的长官,下有丞四人,监事十人;属司农寺。参看《新唐书·百官三·官署》。
即左、右卫将军的合称。参见“左卫将军”、“右卫将军”。官名简称。晋朝简称左卫和右卫为“二卫”。《晋书职官志》:“左卫熊渠武贲,右卫佽飞武贲,二卫各五部督。”
官名。元置,为织染局长官。详“织染局”条。
县门下吏名。县惟晋代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书·光逸传》记其为博昌小吏,后为门亭长。《晋书·职官志》失载。依州郡之例,当为门下之职。参见“郡门亭长”。
官名。唐置,掌巡察。五代前蜀杜光庭《录异记四·鬼神》:“(唐段文昌)尝佐太尉南康王韦皋为成都邮巡。”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由刘宗敏、李过、李牟、田虎诸人掌习事。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查明官僚存钱数目; 按官阶高低,定饷银数目之多寡。限定: 内阁十万,部院、京堂、
官制用语。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一般皆上表辞让,以示谦逊。不让者反成特例。东晋王述迁尚书令,不让,“(其)子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晋书·王湛传》)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南齐书·谢脁传》
皇帝的姑母称太主。《汉书·东方朔传》:“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注:“如淳曰:窦太后之女也,故曰窦太主也。”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