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郡丞
官名。北魏都洛阳时置,为河南郡次官,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职员令定为六品下。亦称“河南尹丞”。
官名。北魏都洛阳时置,为河南郡次官,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职员令定为六品下。亦称“河南尹丞”。
官名。西晋王国置,率兵守卫王陵。南朝宋、梁,北齐俱置。帝、后之陵亦或置。
官名,掌守卫陪从,或被差用。以六七品官之子、年十八以上者为之。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给予亲事以备差用。在亲事中,有执仗亲事、执乘亲事、亲事。《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充即充当,是近于一种特派式的任用。唐自开元以后此种任用多见于史。如开元三年(公元715年)以光禄寺卿马怀素与左散骑常侍褚无量并充侍读;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5年)遣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官署名。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司,掌治京城治安。明沿元制。洪武(1368—1398)中于北京、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始称五城兵马司。
官署名。五代始置。宋初改武德司,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复旧名。掌皇城出入管籥木契、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拱卫皇城。其皇城使、副使为武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另置勾当皇城司公事为长官,以诸司使、副使及内
官名。亦称御史里行使。唐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太宗命于监察御史里行,自此始有里行之名。后遂为御史资浅者的加衔。龙朔元年(公元661年)置监察御史里行(又称监察里行使),武则天文明元年(公元684年)
即尚书台。国其官署设于宫中,故名。《后汉书·黄香传》:“赐以督责之职,任之宫台烦事。”香曾任尚书令。即尚书。汉朝称尚书为中台、尚书台;因其官署设在宫中,因而也称宫台。《后汉书·黄香传》:“愿乞余恩,留
见“使院牙职”。
官名。辽朝南面官,总领翰林院之事。多兼掌修国史等事,常以契丹人为之。官名。辽代设此官,为翰林院长官,掌天子文翰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三·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