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属天王直接领导,是综理国政的机关。太平天国前期天王府不置六部,东、北、翼三王府均设六部尚书,分理国政。东王由于天王的授权,可以节制其他诸王,因此,东王府的六部实际上成了天国行
官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翰林院置,当时庄宗初建号,故特立此名。
官名。南北朝诸府长流贼曹长官。亦称长流贼曹参军、长流参军或长流参军事。
官名。南诏官,中府副将。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负责东宫警卫及侍卫太子。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掌督察内外勤务。参见“省会警察局”。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职事学录。参见“学录”。
官署名。五代置于诸州,掌刑狱之事,设马步都虞侯,以牙校充任。宋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司寇院。参见“马步司”。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唐六典》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
官署名。北魏置。中书省办公处所之一,设于宫禁之外,尚书、门下官员常议事于此,其后不见。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又于中书增设外省,置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中书舍人、起居
即“管粮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