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院

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四级法院。后废初级法院,改为三级三审制。

猜你喜欢

  • 良酝署

    官署名。隋朝光禄寺置,有令二员、丞四员,又有掌酝五十员,文帝开皇三年(583)改隶司农寺,十二年复隶光禄寺。唐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掌供五斋、三酒; 凡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弊; 进御,则供春暴、

  • 总管畅春园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恩慕寺、圣化寺、西花园、虎城等处事务。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由皇帝特简,无员限。

  • 巫师

    男巫、女巫通称,即 “巫”。《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李贤注: “巫师为蛊,故曰巫蛊。”唐朝太常寺太卜署置十五人。即巫,男巫女巫都称巫师。《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蠱道。”注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 东宫舍人

    官名。①十六国汉置,见《晋书·刘聪载记》。② “东宫通事舍人”省称。③即“太子舍人”。

  • 提举三白渠公事

    官名。北宋置、掌开浚三白渠,以给关中灌溉之事。官名。宋置,掌三白渠之水的蓄积与泄放以给关中灌溉之利。

  • 交阯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部交阯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之事。参见“交阯清吏司”。

  • 宣课司

    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的税务部门。凡四: 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芦沟桥,掌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课。各设大使一人,以九品。

  • 横行正使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

  • 南院小将军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官员,佐将军掌武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 见“南院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