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併入海军部。掌经办海军粮食,服装、器具及其它军用品的采办、保存、分发事。置科长、科员、
官署名。即“宾客清吏司”。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
官名。①亭长属吏,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某亭校长甲、求盗在某里曰乙,丙缚诣男子丁。” ②武官,为一校之长。③东汉守卫皇帝陵园之官亦置。员一人。主兵戎盗贼事。官名。1、掌守皇帝陵园。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见“统管”。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统兵,三品。十六国西秦、南朝梁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