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灭贼校尉

灭贼校尉

官名。三国吴领兵武职。《三国志·贺齐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 “(贺)景为灭贼校尉,御众严而有恩,兵器精饰,为当时冠绝。”


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其职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三国志·吴书·贺齐传》:“子达及弟景皆有令名,为佳将。”注:“《会稽典录》曰:景为灭贼校尉,御众严而有恩,兵器精饰,为当时冠绝。”

猜你喜欢

  • 军需主监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将,总掌海军军需事务。

  • 右威卫大将军

    官名。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屯卫大将军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以前为右威卫长官,与左威卫大将军同掌宫禁宿卫,督其属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辽朝亦

  • 转运判官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 置于诸道,总管转运司庶务,兼督察属吏。辽朝都转运使与诸州转运使司皆置,属南面财赋官。元朝改置运判。参见“运判”。官名。宋辽金置,见“转运使”。

  • 判军器监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 副都纲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

  • 王府引礼舍人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引礼舍人,员额三人,后裁去二人,掌按对宾客,赞相威仪。

  • 巡按御史

    官名。简称巡按。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明洪武十年(1377)始派监察御史出巡地方。以后定制北直隶设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监察御史虽官仅七品,但出为巡按,名曰

  • 医学

    学校名。唐朝州府于太宗贞观三年(629)置,有博士一人及学生十至二十不等。玄宗开元元年(713)置助教,未几博士、学生皆省,唯边远少医诸州如故,后复置学生掌州境巡疗。代宗永泰元年(765)复置博士。三

  • 哈敦

    即“可敦”。

  • 宴乐案

    官署名。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参见“大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