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头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
(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不管人口多少,全征为军,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畜牧;孩幼稍长,又籍之为军,叫“渐丁军”。(2)职役名。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置牌头。参见“保甲(2)”。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
(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不管人口多少,全征为军,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畜牧;孩幼稍长,又籍之为军,叫“渐丁军”。(2)职役名。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置牌头。参见“保甲(2)”。
官名。周置,掌杀草之政令。见《周礼·秋官·薙氏》。
唐代五品以上官的名簿。《唐会要》卷五十四《中书省》记贞观时已建立记有五品以上官年课的具员簿制度。在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之官,由制授,不须再经过铨选考试,授官时由中书省根据具员簿的记录办理之。
官名。又称“萨满”。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廷祭祀祝祷、香供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制,设十二人,内司祝长二人。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岁有官用缎、纱、绫、绸、绢、杭绸之赐,月有银、米之赏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立,专为皇帝催办、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称为“月折”;又军机处每日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唐、宋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合称。以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及他官知制诰掌外制,故称。唐宋两朝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两官的合称。翰林为内制,掌起草内廷书诏;中书舍人为外制,掌起草中书制诰。他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论语·子路》: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管子·权修》: “上恃龟筮,好用巫医,则鬼神聚崇。”
官名,汉置,为蚕官令之副,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详“蚕官”条。
官名。北魏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六四之 二《元夫人赵光墓志》: “(夫人嫁)昭成皇帝之胤,散骑常侍,内大羽真、太尉公,使持节、车骑大将军,冀州刺史,比陵王孙。”
官名。西晋时益州牧赵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杂号将军名,东汉光武置,掌帅兵征伐。《后汉书·杨琁传》:“杨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