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牧守令长的任用限制

牧守令长的任用限制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猜你喜欢

  • 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 辨铜丞

    官名,西汉置,也写作“辩铜丞”,辩通辨。属水衡都尉,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辨铜令”条。

  • 职使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 洛阳县狱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 三大户

    即“耆长”。

  • 司匡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夏官有匡人中士四人,掌以法则匡正诸侯。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匡上士,正三命;司匡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夫。

  • 上仪同大将军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

  • 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茶役,灯夫,传差,发放马匹草料等事。设巡官二人,巡长四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职掌略同。

  • 委护军参领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护军参领。亦有额定人数。

  • 制置解盐司

    见“制置解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