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司员外郎
官名。即“王会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王会清吏司员外郎”。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官名。金置,为司天台提点的属官,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在台内天文、算历、三式、测验、漏刻诸科中随科十人设一员,以艺业最精者充任。
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吏部,掌官员名册。南宋因之。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
见“印经提举司”。
清制,笔帖式专任部院各衙门的满文书写与翻译等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 定笔帖式出缺, 俱令考试补授。宗人府、内阁、各部院、八旗都统等衙门、盛京兵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各衙署,均设有笔帖式缺额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兵曹从事”。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上府在辅、望、紧三等之下,中府、中下府与下府之上。金明两代的府分上、中、下三等,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参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