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理刑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设满洲二人,蒙古四人。
官名。简称理刑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设满洲二人,蒙古四人。
官名。明朝苑马寺长官。一人,从三品。掌本寺所领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部。
官名。导官即春米工场。西汉始置导官令及丞,属少府。导的本字为䆃,《封泥考略》卷一有“䆃官丞印”及“䆃官蕖丞。”《说文》说:“䆃,禾也;从禾,道声
见“怯薛”。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监狱的设置、废止和管理;二、监狱的监督;三、关于假释、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四、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裁造院,金改为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还有陵庙诸物及省台部内所用物。下有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公元1192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
市长的佐助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市政府”。
官名。明清置,属宗人府,见该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御史,掌赞书与邦国都鄙及畿内万民之治令。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御史上士,正三命;御史中士,正二命;御史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的内史上大夫。
官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首席大臣。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以亲王、郡王、贝勒特简。率大臣、章京处理外交事务,大事上之,小事则行。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