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史宬
明清收藏历朝实录、宝训等书之处。在紫禁城东华门外迤南、太庙之东南。明嘉靖(1522—1566)时始建。清仍之。凡实录、圣训、方略、玉牒等书修成后皆送此保存,由内阁满本房掌管。设守尉三人,正七品; 守吏十六人; 负责防守、看管。
明清收藏历朝实录、宝训等书之处。在紫禁城东华门外迤南、太庙之东南。明嘉靖(1522—1566)时始建。清仍之。凡实录、圣训、方略、玉牒等书修成后皆送此保存,由内阁满本房掌管。设守尉三人,正七品; 守吏十六人; 负责防守、看管。
官场用语。宋朝翰林学士院每日有学士一员入值,遇朝廷有大除拜,则召两员同时入值分撰制词,称双宣。
服饰名。明清官员之冠饰。明朝之公侯伯朝服,皆加笼巾貂蝉,插雉尾。正德 (1506—1521) 中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得赐一英者,亦为殊荣。清朝官员依
见“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选官制度。又名察举、保举、举保。分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明经、文学等名目。汉制: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凡得荐者,或由皇帝亲询,以观其能,量才使用;
官署名。清末京师司法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设,直属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民事、刑事诉讼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处理。辖看守所、待质所。置五品正审官,总理厅务。三十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初隶巡警部。掌全国警察行政、警务人员考绩、经费预决算、户口等事。辖行政、考绩、统计、户籍四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每科设员外郎一人。三十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被贬责至远地州军,遇赦恩量移近里州军,再遇赦恩则取消对其居住地的限制,称逐便。宋制, 官员被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可量移至离京师较近的地区。若再遇恩赦,便取消对其居住地区的限制,可任
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②明清土司之属官,无职衔,多为土官宗亲充任,或亦参以异姓。掌庶务。其职,子孙可世袭。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得以护理。另,清制规定,应袭土司者,若年幼未满十五岁,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