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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都点检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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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正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

  • 受纳使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

  • 大使者

    官名,汉时夫余国置,掌出使,唯君命所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

  • 点验委员会

    军政部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期利用军事参议院人员设立点验委员会,分派人员组成点验组,分赴各军、师点验士兵人数,考核补给和兵役等情况。

  • 外解科

    官署名。清朝工部节慎库所属之机构。顺治(1644—1661)中置。分掌出纳工需款项之事。

  • 提刑转运司

    见“按察司”。

  • 南京工科给事中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 书状人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 第三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 待罪

    ①供职之谦词。官吏因怕失职获罪,故称。《汉书·石庆传》: “幸得待罪丞相,疲驽无以辅治。”宋朝宰相、执政于奏章中常自谦言: “待罪政府”。②臣僚等候处分之谓。《汉书·匡衡传》: “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