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院丞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汉置,景帝中六年改太祝曰祠祀,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庙祀,东汉仍称太祝,俸六百石,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
见“行宫三司使”。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京朝幕职官俸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官名。清末国子监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八品,咨补。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唐武则天天授二年 (691) 始于诸卫及北衙六军置,员各二人,正六品上,为四色官之一;东宫六率各一人,从六品上。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武官名。唐置,见“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掌参议军事。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
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商周金文录遗》第六○○号战国赵国兵器题铭:“十五年,相邦春平侯,邦左佼(校)口,工师长雚,冶口执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