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司卫寺”。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由掌医署改立,秩正五品,隶徽政院。置领监官、达鲁花赤各一员,卿四员,太卿、太监各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治三年(1323),罢。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军法检查、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大使一人,掌竹木抽分征纳诸事。
官名。三国魏及晋皆置,位七品。专任宦者。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令丞”。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同“太保”。西周始置。周王辅弼三公之一。《大保簋铭》: “王降征令于大保”。春秋时曾国亦置,见《曾大保盆铭》,详“太保”。
官名。北魏置,选文学之士以他官兼领,掌起居注的修撰。郑伯猷以尚书外兵郎中,魏收以散骑侍郎为之。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