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民国二十年置,设在各省区,属财政部,掌管征收统税。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设四课,分掌局务。
官名。清末典礼院副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
①尚书台曹名。参见 “选曹尚书”、“选曹郎”。②“吏部”别称。《宋书· 蔡兴宗传》:“前居选曹,多不平允。”兴宗曾任吏部尚书。③主管官吏铨选机构的通称。《晋书·祖约传》: “后转(丞相)从事中郎,典选
官名。东汉置之,属大长秋,员一人,秩千石,以宦者任之,掌管皇后车马。官名,西汉时称中宫太仆,以宦者充任,属大长秋。东汉去“太”字,减俸为千石,掌驭。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志》。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官名,汉朝齐置,掌宫阁屯卫兵。《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秦)信谓左右阁都尉曰:意以淳于同马病为何?”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五年。掌佐正监督总理全行事宜,正监督有事故时代行其职。
参见“小蕃部下大夫”。
1、上公。《穆天子传》:“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注:“正公,谓三上公。”2、周天子的降称。东周战国末年,周王降号为公,称正公。《后汉书·周嘉传》:“我平王之后,正公玄孙。”注:“《谢承书》曰:其先出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清制,官员初任, 多系署职,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规定:“署职各官,历俸二年,果有实政,该督抚具题,吏部覆准,方与各官较俸升转。”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间有延长和缩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