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城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
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与县同级,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甘谷城。以城主或知城主管。金沿置知城,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
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与县同级,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甘谷城。以城主或知城主管。金沿置知城,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
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而祭酒则常置。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482) 置国学,置一员,位比
清代驻防京师的八旗兵。包括亲军营(属侍卫处),八旗骁骑营,八旗前锋营,八旗护军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八旗步军营,三旗包衣骁骑、护军、前锋诸营(属内务府),火器营,健锐营,神机营等。
州郡的副职称州佐。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部郡国从事、典郡书佐、祭酒从事、中正等。见《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官名。清置,为牧厂总管所属,见“牧厂统辖总管”。
选拔律师的考试。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的《律师考试令》的规定,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与司法官考试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职方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置为员外郎。员一人,从六品上。为尚书省兵部职方司副长官,与郎中共掌天下地图、城隍、镇戍、烽堠等事。高
官署名。元朝初置于宪宗二年(1252),后罢。世祖中统二年(1262)复设,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周锴为副使,负责转运各路宣抚司征集的武器、马匹、粮草、铠甲等。次年改为漕运所。
官名。即尚辇直长。官名。隋唐为尚辇局的佐官;金为尚辇局的属官。见“尚辇局”。
官署名,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掌铸钱。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钱制》。
官名。西汉属太仆。为牧师菀令副贰,掌养马。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牧师菀令之副,佐令掌养牧马匹。东汉省。参看“牧师菀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