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虏将军督盗贼
官名,东汉光武置。就字面说,是破虏将军兼督盗贼,而就实际说,则是破虏将军属下之督盗贼。督盗贼,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又省称督盗、门下督。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吏,皆置门下督盗贼,掌护卫兵,长官出时带剑导从,居则巡逻察禁以防奸盗坏人。当时光武尚未称帝,正南征北战,其封贾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实为其“侍卫长”。 《后汉书·贾复传》:“复遂辞嘉,受书北渡河,及光武于柏人,因邓禹得召见。光武奇之,禹亦称有将帅节,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光武至信都,以复为偏将军,及拔邯郸,迁都护将军。”
官名,东汉光武置。就字面说,是破虏将军兼督盗贼,而就实际说,则是破虏将军属下之督盗贼。督盗贼,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又省称督盗、门下督。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吏,皆置门下督盗贼,掌护卫兵,长官出时带剑导从,居则巡逻察禁以防奸盗坏人。当时光武尚未称帝,正南征北战,其封贾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实为其“侍卫长”。 《后汉书·贾复传》:“复遂辞嘉,受书北渡河,及光武于柏人,因邓禹得召见。光武奇之,禹亦称有将帅节,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光武至信都,以复为偏将军,及拔邯郸,迁都护将军。”
官名。隋朝始置。文帝开皇三年(583)由都官尚书改名。唐朝沿置,正三品。唐中叶后,多以外官兼任,渐成空衔,侍郎实掌部务。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
僧官名。元代于路设道录司,以道录为主官,掌本路道教事务。其下有道正。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署名。元中统三年始置提领八作司,正九品;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捎隻等。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举八作司,正六品。至元二十九年,以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详见“提举右八作司”和“提举左八作司”两条。见《元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青海办事长官”。
官名。明洪武二年(1370)于秘书监置,一人,寻增一人,佐监令掌宫廷藏书。十三年罢。官名。元代改称秘书丞为秘书监丞,地位在秘书少监之下。
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每棚有正副目各一人,带领正兵四人,副兵八人。正副目不作为军官。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见“大名府”。
官名。十六国后凉置。吕光龙飞(396—398)中,赵策曾任之,统兵。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