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机处综理军国大政,此制渐废。
明制,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写所拟批答,再由皇帝(实由司礼太监写)朱笔批出,名为票拟,也称条旨或调旨。清朝初年也用此制,但不由司礼太监代写,为皇帝亲批。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机处综理军国大政,此制渐废。
明制,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写所拟批答,再由皇帝(实由司礼太监写)朱笔批出,名为票拟,也称条旨或调旨。清朝初年也用此制,但不由司礼太监代写,为皇帝亲批。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
官名。清朝侍卫处职官,次于侍卫班领。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二十四人,由侍卫中遴选。掌领侍卫之事。
官名。唐代文散官正八品下称徵事郎。金代文散官从八品上称徵事郎。元代文散官从七品上称徵事郎。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
官名。北齐置。掌邺市。见《北齐书·宋游道传》。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曹,设左司录事、右司录事各一人,分领六曹之事。
见“催纲官”。
即“总明学士”。《梁书·儒林·何佟之传》: “起家扬州从事,仍为总明馆学士。”参见“总明观”。
东汉末乌丸首领。袁绍因乌丸助其击公孙瓒,遣使拜乌丸三王皆为单于,《三国志·乌丸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载其版文: “乌桓单于都护部众,左、右单于受其节度,他如故事”。汉末乌丸(桓)首领名。为右乌丸部族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秩从三品。十四年,升正三品。隶将作院。置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备章总院,秩正六品; 尚衣局,从五品; 御衣局,从五品; 御衣史道安局,从六品; 高丽提举
官名。战国秦置。掌管符玺的长官,秦嘉谟辑《世本·氏姓》:“鲁顷公之孙公雅仕秦为符玺令。”官名,秦置,掌皇帝符玺。《史记·李斯列传》:“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斯、中车府令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