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禁兵

禁兵

亦称禁军,原指皇帝的亲兵,北宋时用作正规军的称号。宋初挑选琵琶腿(大腿粗壮)、车轴身(肩宽腰细)、高度适中(五尺五寸至五尺六寸)、体力强壮的军人,充当禁军,集中京师,成为全国的正规军。各赐以美名为番号,有捧日、天武、龙卫、神卫诸称,其中捧日、天武二军由殿前司统辖,龙卫军由侍卫马军司统辖,神卫军由侍卫步军司统辖。两司所辖的禁军称为上四军,其兵士称为上禁军,月俸一贯,其下禁军又分中军与下军两等,其兵士也依次称为中禁兵和下禁兵,前者月俸为五百文、七百文;后者月俸为三百文、四百文。上中下各军按兵力多寡,上禁军分厢、军、指挥(营)、都四级编制,中下禁军无厢一级编制。禁军驻守京城,轮流更戍各地,名义是习勤苦、均劳逸,实际是要兵没有固定的将,将没有熟识的兵,不容易发生叛变。到外地更戍的禁军各有屯驻、驻泊和就粮诸名目。屯于诸州者称为屯驻,非戍于内地诸州而屯戍于边郡要地者称为驻泊,所谓就粮,就是将禁兵移屯到粮草丰足之区,以便人马就食,上述三种更戍外地的禁军既受安抚使、经略使、经略安抚使、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副部署、都钤辖、钤辖、副钤辖、都监、副都监、监押等诸率臣管辖,也受三衙的节制。戍期各有定限, 限满后即回驻京城,后来就粮禁兵即长期驻在地方。到神宗时,变而为将兵之法,部分诸路之兵,列将屯戍,使兵知其将,将熟其兵。据《宋史·兵志》记载, 实行将兵法时全国共设九十二将,将既指领兵的正将与副将,亦为军队的编制单位。一将的兵额,一般为几千人,多者达万余人,东南地区兵不满三千者则只置单将。凡统属于将的禁兵称为系将禁兵,不统属于将的少数禁兵称为不系将禁兵;而屯驻京师的大量禁兵亦不实行将兵法,称为在京禁军。至北宋中叶,禁兵数额增至八十万。北宋亡后,禁兵主力大部溃散。南宋时以各地屯驻大军代替禁军成为正规军。而各地系将禁兵与不系将禁兵成为专供杂役的队伍,不参加作战。

猜你喜欢

  • 农工商部右参议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 西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西曹”。

  • 矿业警察所

    官署名。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初时称矿厂警察,旋改称矿业警察。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矿业警察条例》规定,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

  • 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

    即“噶布什贤喇依昂邦”。

  • 若卢

    监狱名,汉置,有令丞,掌治库兵将相大臣等。西汉少府属官有若卢令丞,注说:“服虔曰:若卢,诏狱也。邓展曰:旧洛阳两狱,一名若卢,主受亲戚妇女。如淳曰:若卢,官名也,藏兵器;《品令》曰若卢郎中二十人,主弩

  • 同知节度使事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在节度副使下。官名。辽置,为节度使的副贰长官,位在使下,为地方军的副长官。见《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节度使职名总目》。

  • 宫衔

    清朝对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太保诸加衔之统称。清制,不立太子,但仍保留太子傅保之名,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衔,无职掌,无员限。因太子称东宫,故名宫衔。太子太师等又分别称宫

  • 镇南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和平(190—193)中,任刘表为此职、荆州牧。三国魏时,与镇东、镇西、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魏、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后渐轻。三国魏定为二品;晋、南朝宋改为三品,

  • 甲坊署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甲铠署置,或隶军器监,或隶少府监,玄宗开元三年(715)始定隶军器监; 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甲胄、綅绳、筯角、杂作及工匠; 另有监作、典事等。金朝亦置,属军器监。

  • 太卜丞

    官名。秦、汉为太卜令之副。东汉并入太史丞。北齐有太卜局丞,隶太常寺太史署。隋、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各一员,隋朝从九品下,唐朝正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官名,西汉置,佐令掌占卜。东汉并入太史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