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家畜繁殖改良事项。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三日公布的《种畜场组织条例》,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员二至五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事务员二至五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文牍、会计等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得酌用雇员。本场招收练习生并设畜产品标本陈列室。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家畜繁殖改良事项。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三日公布的《种畜场组织条例》,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员二至五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事务员二至五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文牍、会计等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得酌用雇员。本场招收练习生并设畜产品标本陈列室。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即“武库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
官名。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永乐(1403—1424)初置,一人,不入流。掌征收商税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等号。
官名。晋朝置,职掌同安西将军,唯资深者得任之,二品。历朝皆不常置。南朝宋二品,梁、陈皆较安西将军进一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上。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翦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刑部、应天府、在京虎贲左等八卫,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清顺治元年(1644
官名。春秋吴、楚等国置。为负责边境城邑的行政长官。《史记·吴太伯世家》: “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官名,春秋时吴、楚等国置,为边境城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