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巴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设七品官十三人,管门、管牛羊场者各三人,管糌粑、管柴、管帐房各二人,管草一人。缺出由达赖喇嘛自行拣选。
西藏官名,其义为“首领”。其职权大小不同。有的权势很大,代喇嘛理事,主持西藏政务,如康熙三十二年,封其第巴为图伯特国王,赐金印。有的管理一个地区,如西康的巴塘第巴、裹塘第巴。有的管理杂事,如司薪第巴、司草第巴、司牛羊第巴、司糌粑第巴、司帐房第巴等。见《嘉庆一统志·西藏建置沿革》、《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设官·西藏官制》。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设七品官十三人,管门、管牛羊场者各三人,管糌粑、管柴、管帐房各二人,管草一人。缺出由达赖喇嘛自行拣选。
西藏官名,其义为“首领”。其职权大小不同。有的权势很大,代喇嘛理事,主持西藏政务,如康熙三十二年,封其第巴为图伯特国王,赐金印。有的管理一个地区,如西康的巴塘第巴、裹塘第巴。有的管理杂事,如司薪第巴、司草第巴、司牛羊第巴、司糌粑第巴、司帐房第巴等。见《嘉庆一统志·西藏建置沿革》、《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设官·西藏官制》。
官署名。宋中兴后,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掌常平、义仓免役之政令等,凡官田产及坊场、河渡收入,按额拘纳;收籴储积,时其敛散以便民;根据产量高下,以平定其役。茶盐司本掌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巡察,禁止
官署名。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南齐复旧名。参见“平准令”。官署名,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晋与南朝改属少府,为专管染色之官,南朝宋因避顺帝讳,改称染署。南齐复称平准署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集市治安。《荀子·王制》:“使宾旅安而货财通,治市之事也。”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大将军下。
东汉所置教授《五经》的十四位博士(学官)。《后汉书·儒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
即俸钱。汉朝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西汉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吏品级以“石”名之,部分也支付货币。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六品下。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
官名。即“司农卿”。官名。汉有大司农,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北齐称司农寺卿,为司农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务寺卿一人,从三品上,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监督出纳。明代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