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长
见“卒长”②。
太平天国前期军中正职官。设于女营,即两司马之职,官阶为第十六等。每一卒长辖四管长,按东西南北编排,每军一百人,自前一军至中八军四十军共四千人。其系衔如前一军前一东管长,前八军前二十五北管长等。
见“卒长”②。
太平天国前期军中正职官。设于女营,即两司马之职,官阶为第十六等。每一卒长辖四管长,按东西南北编排,每军一百人,自前一军至中八军四十军共四千人。其系衔如前一军前一东管长,前八军前二十五北管长等。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官名。北宋置,蔡河拨发一人,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 江南、两浙、荆湖拨发,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拨发纲运。
官名。① 又称“乡良人”、“乡帅”。春秋时齐国置。乡的行政长官。《管子·小匡》: “十里为乡,乡有良人。”有武事,则为一旅之长。《国语·齐语》:“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②女官。秦置。汉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422)进攻南朝宋时置。周几自宁朔将军进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唐、宋时期户部、刑部诸司员外郎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员外郎,若带知制诰职,则转后行郎中。官名。宋代寄禄格官阶旧官中有中行员外郎,相当新官朝散郎。见《宋史·职官九·元丰寄禄格》。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兼领国立诸学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设祭酒一员、司业一员、丞三员,另有主簿、录事。领国子学、太学,国子学设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无常员; 太学设博士、助教各二员,学生五百人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奉常),为太宰令副贰,助令掌管宫廷宰工鼎俎馔具及祭祀所用食物。北齐为太宰署副长官。官名,俸二百石,为太宰令的佐官,助令掌宰工等事。参看“太宰令”条。
参见“从事中郎”。官名,即从事中郎。北周末年避杨忠讳,改从事中郎为从事内郎,其职事详见“从事中郎”条。
官名。东汉、三国、南朝宋、齐及十六国前燕等均置,为县(道)郡国派赴上级机关或京师呈递计簿的属吏。亦称上计掾史。官名,汉置,也简称计掾,掌从主计吏到京师汇报。详“上计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