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掌隶属于皇后宫的人户一万五千。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在京二提举司及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九提举司、均秩从五品,领二十五处提领所。


官署名。蒙古国初期攻下河南诸郡,收聚人户一万五千余,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归属官府管理,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始置总管府,属中政院。秩正三品,掌钱粮造作之事。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并正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总管一人,正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人;属吏有译史、令史、奏差。所属机构有在京提举司二,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九处,各路提领所二十五处。

猜你喜欢

  • 宾客司郎中

    官名。即“宾客清吏司郎中”。

  • 月选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明朝定制,凡内外官员出缺,由吏部选补,每月开选一次。初授官及考定升降之官归双月大选。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归单月急选。所选出之官称为月官。清沿明制,典章更为详备。凡月选之缺,京官

  • 财政厅

    官署名。民国置,省行政机构之一,掌管全省的财政、税收、省库出纳、省公产的管理、省公债的募集偿还等,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十三日发布《省官制》后,取消省行

  • 王谒者

    王国谒者,俸比四百石,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见《后汉书·百官志》。

  • 太子备身副都督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协助太子备身正都督统领太子备身五职等,负责东宫侍卫。六品。

  • 同知审官东院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院置,元丰(1078—1085)改制废。

  • 东京都虞候司都虞候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

  • 添差教授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因以孝、 悌、睦、 婣任、 恤、 忠、 和“八行”取士,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以八行中选者充任。八年,令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后许与学生讲学。宣和二年(1120),

  • 法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办理秋、朝审进呈册本,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区划各审判厅辖区,调度各检察机关,置左、右丞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 主管大内公事

    女官名。南宋初置,掌知尚书内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