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客
官名。战国楚置。楚国官印文:“郢粟客鉥。”参见石志廉《战国古玺考释十种》(《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一九八二年第二期)。
官名。战国楚置。楚国官印文:“郢粟客鉥。”参见石志廉《战国古玺考释十种》(《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一九八二年第二期)。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放牧骆驼者”,又译“帖蔑额赤”。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金置,从五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省称内史、大内史。春官府内史司长官,员二人,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参议刑罚爵赏以及军国大事,下设小内史下大夫、小内史上士、小内史中士、小内史下士以佐其职,领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官名。即都官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都官郎中为司仆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官郎中”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局内分设军事、步兵、炮兵、工兵四科。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务司”,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名。元置,掌教医学生,员额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