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台
明清督粮道别称。
明清督粮道别称。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宋朝衙前将吏都知兵马使、兵马使统称。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地址在皇城内,有内臣若干人。每遇收选太监,则拨数十名习念释氏诸品经忏。其持戒与否,则听自便。每逢皇帝诞辰、正旦、中元等节,于宫中建道场,遣内大臣瞻礼,扬幡挂榜,如民间的做佛事。其僧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全称为医药惠民局,属太府寺。掌配制药品出卖,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设监官、监
官名。始自西汉武帝,置于边郡,主屯田积谷,受大司农及郡太守双重节制。东汉沿置。官名,西汉置,东汉沿置,掌屯田殖谷。汉武帝时,为发展与少数民族游牧地区接近地带的农业生产,置农都尉,掌屯田殖谷。《汉书·百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于西京(今河南洛阳),设敦宗院,择宗室之贤者一人为管勾,掌外居宗室事务。南宋初,先移扬州,后几经迁徙,止于福州。官署名。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置于西京(今河南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
官名。五代后唐始,凡车驾行幸及出征则置。后周世宗显德(955~959)中选骁勇之士充殿前诸班,改称殿前都检点。
官名,东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簿录书记。《三国志·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年十八,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