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单
文书名。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清制,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
文书名。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清制,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御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收支工部官员的饭食银两,设司员,由工部堂官在满、汉司员中委派,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
①官名。西周置,春秋时晋国沿置。领兵征战的武官。《尚书·周书·牧誓》: “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左传·成公二年》:“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
官名。(1)北魏延和元年(公元432年)三月,改代令为万年令,属万年尹。(2)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万年二京县,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隋改称大兴县令。唐复为万年令,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该条。
冠名。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使节也用。《后汉书·舆服志》: “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 铁柱卷, 执法者服之,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主时节祠祀。南朝宋亦置,在内外文武官数外,属职掌人,为低级职吏。官名,汉置,属司隶校尉或州刺史,掌时节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即“积庆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即“殿中侍御史”。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