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仓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分隶于各处办事。民国时期沿置。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分隶于各处办事。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隋谒者台的属官。《隋书·百官志下》:“通直三十人,将事谒者三十人,谒者七十人,皆掌出使。”
官名。毳毛指羊的细毛。《周礼》天官有掌皮下士四人,其职务为秋天收取皮,冬天收取革,春天制成后选择其中质量最优良的进献给王。按照式法将皮革发给百工,供应兽的细毛作毡,准备邦中有祭祀、会同等事时用。北周分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由民政部奏设,内外城各一局。专掌贫民戒烟事宜。设管理员一人,管理本局事务由厅员兼充;医官一人,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之事;司药二人,掌配置药品及看护戒烟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太史局为监,置监、少监,后又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太史令”。官名。隋置,见“太史监”。
乐官。《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注:“泠人,乐官。”泠人,同伶人。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注:“泠人,乐官。”亦作伶人,参见该条。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命妇名号。明置,以封伯爵,曾祖母、祖母、母及本官妻为某伯夫人。如非追封,本官母以上俱加“太”字,称伯太夫人。外命妇名。明制以伯夫人为伯爵之妻之封号。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户部右曹,掌行免役之法。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创设,并将原矿务铁路总局并入。总司商政,兼管路矿。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及司务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