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纳赀入仕

纳赀入仕

一种向官府输纳金钱谷粟以换取官位的制度。其制始于西汉,其后历代常沿用之。汉代纳赀入仕名目繁多。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入粟实边,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汉制又规定有赀(财产)五百万钱以上者,向官府缴纳若干资财后即可为郎,自备车马服装到京师等候选用,称为赀选。武帝时以连年战争,国用不足,于是明开卖官之门,其时入谷者、入羊者、入奴婢者、煮盐冶铁者均可入仕。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制定武功爵十七级专备鬻卖。东汉安帝时令吏人入钱谷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府吏、缇骑等各种等级的官。魏晋南北朝时以边费不足,多实行纳赀授官之制。北魏明帝时规定,输粟八千石者赏散侯, 六千石散伯, 四千石散子,三千石散男,职人输七百石赏一大阶授以实官,白丁输五百石听依第出身,千石加一大阶;诸沙门输粟四千石入京仓者授本州沙门统。唐宋以后于国库匮乏时亦尝行纳赀授官之制。宋神宗行入粟补官法,出将作监主簿、助教告敕七十道,交付河北安抚司募民入粟;高宗绍兴中募民开垦两淮,岁收谷五百石归官庄者免本户差役,七百石补进义副尉,至四千石补进武校尉。金元两代在筹措军粮与赈济灾荒时亦均行实粟补官之法。明于景泰年间以边费不足,始令输纳补官给冠带,并使生员纳粟为国子监生;军民纳粟者世袭武职;罢退官非赃罪者,输米二十石给诰敕。清代纳赀授官之制沿袭明代,如遇灾歉,每开捐官之例,出钱谷赈民者可补监生或补官,其中纳赀多,助国用者亦可获得实官。特别是国子监,实际上成了捐官之门,不但廪生、增生、附生可捐纳入监,那些被黜降发落者亦得纳赀为监生,富家不致力学业的子弟均以捐监来光耀门楣。监生例可应吏部选,量予补官。

猜你喜欢

  • 虎贲左陛长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值班,朝会时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 团练守捉使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6—760)中改防御使置,主兵事而无旌节,有副使一人,判官二人,代宗永泰(765—766)以后有加置参谋者。

  • 钟鼓司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

  • 典客馆令丞

    官名。见“典客令”。

  • 左金吾卫中郎将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其左翊府置为长官。员一人,正四品下,掌领本府翊卫,督京城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员助巡; 入阁日,升殿受状。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

  • 亲汉都尉

    官名。东汉授予乌桓等少数族首领。《后汉书·乌桓传》:“是后乌桓稍复亲附,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官名,东汉置。《后汉书·乌桓传》:“(乌桓率众王)无何乞降,鲜卑走还塞外。是后乌桓稍復亲附,拜其大人

  • 试职

    任官制度。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后仅用于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的授职。其余多不依此制。

  • 包衣摆牙喇

    满语。指清朝由内府佐领之精兵组成的“护军”。

  • 判度支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度支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 清商部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商部”。官名。北齐太乐署令所属有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