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署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监。见《通典·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其长官称监,掌纸务,九品。《通典·职官十八》。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监。见《通典·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其长官称监,掌纸务,九品。《通典·职官十八》。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名,宋置。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故设监门官,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见《历代职官简释》。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一、二、三等,各四人,奏补。五、六、七品不等。掌承秘书长之命,分掌本厅各科事务。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寝,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扇伞灯烛。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寝的属官,掌扇伞灯烛。
杂任职名。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掌供毛笔之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使职名。即户口色役使,唐玄宗天宝四载(745)户部郎中王鉷加勾当户口色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