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锦总院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
官署名。民国初,中央设水利局,各地方设分局,掌管水利、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依儒学、医学之例,始于诸路置。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置阴阳学官,府设正术一人,从九品,州设典术一人,县设训术一人,均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管天文、占侯、星卜
官名。清末管理出国留学生之职官。同治九年(1870),专为筹办幼童赴美留学而设。后陆续在欧洲、日本各国设置。禀承出使大臣办理所有留学生事务,将学生成绩高下、功课勤惰、旷课月日、品行优劣据实咨报学部及各
官名。秦置。掌监察一郡政务。《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官名,秦置,掌监郡内政务。《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注:“《汉书·百官
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见“省试(2)”。
官名。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洪熙元年(1425)始设。正统(1436—1449)始遍设于各省各镇,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控制地方官员,权势显赫。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
官署名。清末有邮传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交通部。管理公路、铁道、航路、邮信、电报、航舶及运输、造船事务,统辖船员。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部内组织除承政厅外分设路政、邮政、
官名。西汉分属大司农及水衡都尉。督领地方均输官,转运调剂郡国贡输之物,以节省运往京师的费用,减少物资损耗,并可从中谋利。东汉省。官名。汉代水衡都尉(掌京畿税收货币)和大司农(掌全国物资货币的管理)都置
见“怯薛”。
即御史台。汉朝御史台(府)中有许多柏树。故称御史台为“柏府”或“柏台”。参看“御史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