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官名。隋始置此官,属大理寺,掌平决刑狱。其后历代相沿,至清末废。民国初设平政院,院置评事数人。见《隋书·百官下》、《文献通考·职官十》。
官名,掌皇后的钱财衣物等出纳及库藏。《汉书·霍光传》:“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参看《中御府》条。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魏书·尉古真传》: “太宗时,(尉地干)为左机令。世祖少而善之,即位,擢为库部尚书,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领侍辇郎。”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分鞍库设。掌供奉宫用鞍辔、皮张、雨缨、条带诸事。下设熟皮作。置五品员外郎二人,六品库掌二人,委署六品库掌一人,各种匠役二百余人。
武官名。清置,初称梅勒额真,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定梅勒额真的汉文名为副都统,为八旗都统衙门的副长官。参见“梅勒额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王城中击柝巡查闾里道路戒禁。《周礼·秋官》:“修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比国中宿互者与其国粥, 而比其追胥者
官名。周设此官,掌马厩之政。《周礼·夏官·廋人》:“廋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一厩为一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477—499)中高道悦自治书侍御史迁此。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未见。